(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062) 一、 招标条件 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海西)新能源 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制储氢系统测试及经济性评估研究与应用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热产业园区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开展兆瓦级质子交换膜PEM电解水制氢系统性能试验,掌握PEM电解水制氢系统在不同工况下的启停特性、保温特性、负荷调节特性、氢气安全运行功率限值,光伏-PEM制氢系统动态运行模式以及不同耦合方式条件下的电解水制氢系统实际能量转换效率,分析制氢、氢气储运等环节成本效益变化,建立光伏制氢经济分析模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制储氢系统测试及经济性评估研究与应用科技项目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7.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制氢(或储氢)业务系统测试评估或研究设计或氢能综合利用等相关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出合同关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范围、合同双方签字页等关键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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