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2024-11-27
核心提示: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已由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以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转发泉州市文物局关于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二期)设计方案的批复的函(南文体旅函〔2024〕19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一级施工资质(资质证书中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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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发布编辑:ggzy.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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