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农村供水巩固保障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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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 .s2eacd5b3 .sf045c7af .s2325b664 兴宁市农村供水巩固保障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10-441481-04-01-553794 投资项目名称 兴宁市农村供水巩固保障工程(一期)监理 招标项目名称 兴宁市农村供水巩固保障工程(一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广东省兴宁市黄槐镇四望嶂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所需资金拟除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内容:一、新建取水塔一座;二、新建水厂1座及自来水厂区配套设施;三、新铺输配水管道总长度20000m;四、新建信息化工程1套及改造现有水厂1座。
招标内容 对本项目建安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的施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定案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工期(交货期) 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最高投标限价 151.98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1)或(2):(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数量须满足项目办理施工许可的要求) 4、信誉要求:自2024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 5、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 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已经登记的进粤人员信息可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人员信息--进粤企业人员 ”查看)。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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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发布编辑:ggzy.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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