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028年恒运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2-27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2026年-2028年恒运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
 1、招标条件

2026年-2028年恒运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州恒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2.2 选择承包单位数量:选择2家承包单位。

2.3 承包方选择方式:每季度通过提前比价方式,择优选择1家单位作为当季度的配送单位。第一季度由中标最低折扣的合同单位配送,余下季度通过提前比价方式,择优选择1家合同单位作为下季度的配送单位。每季度根据市场调研后的报价,按最低折扣确定下季度配送单位。比价后折扣率如高于或等于中标最低折扣率,则由中标折扣率最低的合同单位配送。

2.4 项目名称:2026年-2028年恒运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2.5 招标限价:2600万元/2年

2.6 承包期:2年(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

2.7 承包范围

为广州恒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城市格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能集团有限公司食堂供应肉菜类货品(含鲜肉类、水产类、禽鸟类、蛋品类、冷冻品类、豆制品类,新鲜蔬菜瓜果类等)、副食品类货品(含粮油、干货、酱汁调味品等)、饮料(含牛奶、酸奶、豆奶等)货品..

每天的采购量合计约1200人次的用餐量,特殊情况下人员数量会有所调整,投标人须完全满足招标人每天的实际需求量。采购的货品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日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其实际对采购数量、品种进行调整,也有权提前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采购项目可能发生的供货量、品种、合同期限提前终止或变更的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2.8 配送范围

1.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恒运中心食堂”。

2.广州市黄埔区西基路8号恒运电厂“厂区食堂”。

3.广州市黄埔区连云路与连琨路交叉口西南方向293米“东区气电食堂”。

4.广州市黄埔区永龙快速西侧科知通道以北生物安全产业园人才公寓“知识城食堂”。

5.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5M层“大厦食堂”。

6.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温泉西路44号“广州城市格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广州市黄埔区公园西路28号531数娱店。

8.后期增加的其他地点。

注: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承包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折扣率,含税),不允许只对部分承包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出上述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须承诺:

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资信和信誉,投标人近4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司法部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处分的情形。

②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

③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

④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情况。

⑤投标人没有出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管理关系,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的情况;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情况,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⑥投标人开始实施前向招标人提供实施人员的名单及工作分配情况。遵守招标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招标人制度要求。

⑦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非广州恒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员工,与广州恒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特定关系。

⑧投标人企业近4年内未被停业整顿/被收购/被环保处罚/被查封;近4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或被政府相关部门考核处罚;投标人近4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况。

⑨投标人在货源供应、食品原料仓储和运送、检验检测、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

3.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项目所在地具有月度营业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万元的食材供应或饭堂配送业绩,且业绩合同承包期不得少于6个月,需同时提供①采购合同关键页、②业绩结算证明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结算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承包服务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必须为自身业绩,不得使用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等关联方的业绩。投标人至少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等文件,且所提供文件应能清晰呈现承包范围等关键信息。同时,业绩证明资料必须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等要素;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面)应能清晰辨认项目名称、工作范围、委托人、签署日期等重要信息。

3.4投标人须具有对食材中吊白块、甲醛、农药残留、肉类水分、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等六项的检测能力,同时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购置(或租赁)的检测设备的发票复印件(或设备租赁合同复印件)。

3.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已进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②按要求办理投标登记事宜。

4.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4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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