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能源哈密风电公司伊州区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风电场施工总承包标段四招标公告

   2026-03-18
核心提示:哈密风电公司伊州区10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风电场施工总
哈密风电公司伊州区10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风电场施工总承包标段四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新疆公司)哈密伊州区10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风电场施工总承包标段四
 
2.3 建设地点: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2.4 建设规模:1000MW
 
2.5 计划工期:2026 年6 月1 日开工,2026 年12 月30 日并网,预计建设周期7 个月,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250MW,含25 台10MW 风机基础(含吊装平台)、道路、防雷接地、风机安装(含塔筒、机舱变及高压环网柜等安装)、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风机本体调试以及除风机本体调试外所有电气设备(含保护设备)调试、试验、检验、验收、质保期保修、对外协调、大件(主机、叶片、塔筒、机舱变及高压环网柜、电缆等)运输牵引等工作。具体招标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一:本标段招标范围”。
 
2.7 本次 2 个标段(哈密伊州区 10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风电场施工总承包标段三、四标段)同时招标、同时施工,投标人可参与每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任意一个标段中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则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所在的标段,其余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任意两个标段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依据这两个标段总中标金1
 
额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余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200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200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17日至 2026 年 03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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