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东古煤矸石堆场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东古煤矸石堆场综合治理工程,招标人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已由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规模:东古煤矸石堆场分为以下两块区域,1#东古排矸场东西长约221米,南北宽约237米。堆场平台已覆盖黄±0.5米,需再覆土0.5米,经压实后覆土总厚度应达到1米,以满足复垦要求。场地最低处高程+978米,最高处高程+1010米,最大自然高差约32米。堆场坡度介于20°—38°之间,目前坡面稳定,无落石现象,需进行护坡治理。2#东古排矸场东西长约104米,南北宽约278米。堆场平台已覆盖黄±0.5米,需再覆土0.5米,经压实后覆土总厚度应达到1米,以满足复垦要求。场地最低处高程+955米,最高处高程+999米,最大自然高差约44米。堆场坡度介于20°-38°之间,目前坡面稳定,无落石现象,需进行护坡治理。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2.招标内容与范围(1)项目目标:项目采取“就地削坡+异地处置+生态恢复”结合的工艺措施,通过封场治理,减少煤矸石对环境的污染,恢复土地资源,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价值。。(2)招标范围:1#-2#护坡治理,包括挖矸排矸、边坡整形、覆土、排水、绿化(边坡植草),按施工图要求标准完成各项工程内容。(3)项目地址:常村煤矿东古煤矸石堆场(4)工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0月31日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事业单位。(2)施工资质:需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业绩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型业绩至少一项,具体要求:(1)业绩内容需包含矸石场综合治理;(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合同;②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③竣工验收报告;④中标通知书。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或者机电工程,并在本单位注册)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符合建设部(2006)153号文中“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要求。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6年4月20日12时00分至2026年4月2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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