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宁夏分公司中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后勤、车辆服务外包项目
2.3 建设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
2.4 建设规模:1500MW
2.5 服务期限: 服务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开始时间从双方约定的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每年年底招标人对投标人当年的服务质量、履约能力等进行评价,经评价合格,则继续签订下一年合同,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2.6 招标范围:中卫公司位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其中50 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工业园,占地1.7 万亩,15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常乐镇、宣和镇;其中办公楼3600㎡、食堂800㎡、宿舍楼3500㎡,现有职工约120 余人,车辆20 辆,计划增加5 辆车,服务人员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配置,费用按照实际配置及报价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 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服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封面、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5 月 25 日至 2026 年 06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5 月 25 日至 2026 年 06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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