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三河电厂#4脱硫系统及脱硫公用系统增容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6-06-29
核心提示:三河电厂#4脱硫系统及脱硫公用系统增容改造项目进行国
  三河电厂#4脱硫系统及脱硫公用系统增容改造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三河电厂全厂装机容量为1300MW。其中,一期工程建设2×350MW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燃煤凝汽式机组,一期工程于1996年11月开工,#1机组1999年12月投产,#2机组2000年4月投产。一期工程于2009年底完成打孔抽汽供热改造,对外供热520MW。烟气脱硫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采用一炉一塔脱硫装置,#1、#2机组分别于1999年12月、2000年4月投产,2014 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脱硫系统及脱硫公用系统增容改造EPC项目。
主要包括如下:1、 #4机脱硫吸收塔系统本体改造:旋汇耦合装置下移更换、新增喷淋层、氧化风机改造、石膏排出泵改造、浆池段改造。2、石膏脱水系统圆盘脱水机系统改造。3、新增一套粉制浆系统,主要有一套石灰石粉仓系统、一套石灰石浆液制备及输送系统。4、废水处理系统改造,拆除现有一套三联箱设备,利旧此空间布置废水一体化处理装置。5、石膏旋流及废水旋流系统改造。6、包含本次工程竣工验收的性能试验。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具备施工条件起55天内完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 1.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硫改造或者脱硫新建EPC的项目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硫改造或者脱硫新建EPC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是否分包,设计和施工(不含劳务分包)同时分包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根据分包情况判定企业资质和人员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未明确是否分包,视为不分包,投标人须同时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资质及人员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29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06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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