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州 第二批生产项目专项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7000220023353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广州 第二批生产项目专项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
2、输电二所潭天隧道结构评估:对输电二所潭天隧道开展现状检测,进行隧道沉降、收敛、裂缝发展监测,开展结构安全评估分析,编制评估报告。
3、输电一所输电线路极端风险综合评估:对输电一所管辖的部分输电线路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评估、编制防护救援方案及开展演练支撑。
4、广州 重要220kV变电站关键设备带电专项诊断排查:广州 重要220kV变电站关键一次设备带电综合诊断,开展重要一次设备声纹检测,获取设备运行噪声特征并分析异常状态;红外热成像检测,识别设备发热缺陷与温度异常分布;紫外成像检测,定位设备外绝缘电晕、电弧放电情况;开展局部放电检测,分析设备绝缘缺陷,汇总各类检测数据综合分析,出具220kV变电站重要设备带电检测分析评估报告。
5、电科院设备状态监测与评价系统自主可控改造:对电科院状态评价中心系统和变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自主可控改造,对其操作系统、数据库、数据接口、各功能模块数据处理功能等进行改造,使其满足软硬件一体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要求,实现应用系统的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具体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6、广州 检储配集成基地智能检测平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包括:(1)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管理策划,完成项目三级里程碑进度、技术与管理、造价管控等方面项目策划书,形成项目重点管控清单。(2)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审查。(3)协助建设单位拟定或审核本项目相关招标需求及合同条款,负责开展施工合同技经交底;(4)工程管理咨询:根据项目重点管控清单,定期赴施工现场针对清单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协助解决项目过程费用争议的问题处理,出具相关管理咨询建议联系单。(5)配合建设单位开展项目资金策划工作,建立项目资金台账、项目合同台账、项目变更台账及甲供物资台账;开展现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费用审核;新增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用审核;开展竣工现场工程量复核。(6)投产前协助建设单位开展结算策划会,梳理项目结算资料完成情况,提出结算工作建议,跟踪整体结算进度,配合协调结算争议问题解决。配合工程后续决算及工程审计等工作。
具体详见附件工作要求(所有标的)。
2.4承包方式:/。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招标分类:专项。
2.7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设单位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工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 1 | 输电所线路杆塔倾斜风险评估 | 广东广州 | 输电所线路杆塔倾斜风险评估 | 212.88 | 212.88 | 标的1-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标的5: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标的6: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否 | / | / |
| 2 | 输电二所潭天隧道结构评估 | 广东广州 | 输电二所潭天隧道结构评估 | 165.48 | 165.48 | 否 | / | ||
| 3 | 输电一所输电线路极端风险综合评估 | 广东广州 | 输电一所输电线路极端风险综合评估 | 49 | 49 | 否 | / | ||
| 4 | 2026年广州 重要220kV变电站关键设备带电专项诊断排查 | 广东广州 | 2026年广州 重要220kV变电站关键设备带电专项诊断排查 | 52 | 32266.67元/站 | 否 | / | ||
| 5 | 电科院设备状态监测与评价系统自主可控改造 | 广东广州 | 电科院设备状态监测与评价系统自主可控改造 | 470.3 | 470.3 | 否 | / | ||
| 6 | 广州 检储配集成基地智能检测平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 广东广州 | 广州 检储配集成基地智能检测平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 42.16 | 42.16 | 否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2 | 投标人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处理措施为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 3 | 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 异议递交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 更多>同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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