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畅安交通器材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陕西畅安交通器材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招标范围:对陕西畅安交通器材厂生产及办公场所房屋建筑进行拆除建。对厂区三层L型办公楼1栋、生产厂房2间、2层临建房等危旧房屋及建筑物(除加油站外)进行全面拆除,经多方评估了解,地面、建筑物、院墙等共计拆除面积8472㎡,包含拆除及垃圾运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陕西畅安交通器材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陕西畅安交通器材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项目: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3、财务要求:提供①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②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②投标人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及“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备案截图;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2日09时00分00秒---2026年07月08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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