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清51.875 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T111 机位风机基础施工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境内
建设规模:临清51.875 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T111 机位风机基础及箱变施工
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一个月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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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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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020-01 |
169-1-T111 机 |
风电场T111 机位风机基础及箱变施工。负责T111 机位风机基础土建专业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基础施工及吊装所需临时用地的土地征处及民事协调,风机基础桩基础、承台及箱变基础施工,基础施工完成后施工作业面的恢复及鱼塘水质恢复;配合该机位相关环水保验收,配合完成工程创优工作。 |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一个月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库。
3.2 专用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要求具备近5 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至少1 个风力发电工程风机基础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5)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 年7 月2 日至2026 年7 月9 日全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