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牡丹江第二发电厂机组及附属系统运行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2026-07-07
核心提示:牡丹江第二发电厂机组及附属系统运行辅助服务项目已批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机组及附属系统运行辅助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2.2 项目规模:101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4 招标范围:牡丹江第二发电厂机组及附属系统运行辅助服务(五班三倒),投标方负责在业主方各分场的指挥下,完成各专业生产设备运行辅助服务委托运营工作,报价中包含委托人员各类保险及其他费用(详见报价表)。人数不少于31人。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运营-机组及附属系统运行辅助服务:牡二电厂机组及附属系统运行辅助服务涉及的发电运行(含灰硫、化学运行及灰水回收泵房运维)等相关工作,服务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机组及附属系统运行辅助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火电厂机组(设备)运行服务业绩或火电厂业务外包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7-07 15:00到2026-07-15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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