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洞口发电责任公司 4 号机组灵活变负荷调节性能提升及灵活性改造协调控制优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上海石洞口发电责任公司 4 号机组灵活变负荷调节性能提升及灵活性改造协调控制优化项目,本项目分为两个部分,部分一: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 号机组 30%~100%Pe 灵活变负荷调节性能提升项目,部分二: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灵活性改造宽负荷调峰协调控制优化、锅炉燃烧优化调整试验项目。
部分一:上海石洞口发电公司4号机组30%~100%Pe灵活变负荷调节性能提升项目:基于30%~100%Pe负荷段的AGC不同投运模式下的机组自适应协调控制优化目的与本技术协议书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在原有DCS系统中利用现代控制理念进行逻辑策略优化,对原有的AGC控制、一次调频控制、变负荷回路、协调控制系统及其子系统重要调节回路进行逻辑梳理与优化。通过对AGC、智能变负荷前馈、主蒸汽压力、主再热汽温等调节系统进行优化,重要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满足电网调度和国家、行业规程的有关规定的要求,详见技术招标文件。预计开工时间: 2026 年 9 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主),预计实施时间:暂定 150 天(工期以机组运行情况和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部分二: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 号机组灵活性改造宽负荷调峰协调控制优化、锅炉燃烧优化调整试验项目:4号机组目前协调、一次调频等自动控制系统运行负荷区间为50%~100%ECR,为满足机组在20%~100%ECR负荷区间灵活性调峰自动控制需求,同时进一步提高机组自动控制性能指标,需对现有DCS控制功能进行完善并对各自动控制回路进行优化调整及试验,以保证机组在20%ECR负荷下能够连续稳定运行,同时满足机组协调控制、AGC控制、一次调频控制、联锁保护等自动控制功能在20%~100%ECR负荷区间能够连续稳定投入,各项控制性能满足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此外,为全面掌握20%~50%ECR负荷区间燃烧系统设备状况、锅炉运行特性,提高运行经济性,需要进行锅炉燃烧优化调整试验,详见技术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 2026 年 9 月 1 日至 2027 年 01 月 31 日。服务期内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机组调度安排,按要求时间内到达电厂完成优化试验工作,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需要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 号机组 30%~100%Pe 灵活变负荷调节性能提升及灵活性改造宽负荷调峰协调控制优化、锅炉燃烧优化调整试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并提证书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 2 项模拟量控制系统调试或优化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5日至2026-07-24 23:59(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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