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天红核科技研发中心项目现场。
项目整体进度:
载带蒸发装置设备的交货进度为 2027 年 4 月 1 日前货到现场。
详细供货进度要求见附件:2.技术附件。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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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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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载带蒸发装置 |
2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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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详细供货范围见附件:2.技术附件中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本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需满足,并须在投标人编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回应。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 黑名单” ;不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投标人应具有 1 项载带蒸发装置供货或科研业绩,或具有 1 项类似蒸发装置或空气处理或其它放射性废液处理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需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章页)或交付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付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或科研证明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 7 月 28 日至 2026 年 8 月 3 日 0 时 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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