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公司视频监控国产化替代设备购置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
2.2货物名称及数量: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国产化设备更换,具体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2.3供货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4招标范围:对原有部分视频监控设备拆除,并进行国产化设备更换,具体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本项目接受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为代理商,须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委托书。
(3)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