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6-2027年系统运行服务类第三批框架招标(台风气象分析专业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0220023628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2026-2027年系统运行服务类第三批框架招标(台风气象分析专业服务),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通过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提供多种台风气象分析数据,实时提供台风气象分析专业服务,为广东电网生产指挥系统、生产综合运行支持系统提供技术支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通过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提供多种台风气象分析数据,实时提供台风气象分析专业服务,为广东电网生产指挥系统、生产综合运行支持系统提供技术支撑。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内。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措施
(1)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比例[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协议期届满时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上下限[分配下限为80%,分配上限为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的,自动延长该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当出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所列情况、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时,招标人有权对发生不良行为(或履约、运行、质量等其他问题)的投标人或中标人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备注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 1 | 广东电科院2026-2027年台风气象分析专业服务 | 73.5 | 1 | 广东电科院2026-2027年台风气象分析专业服务 | 73.5 | 详见最高限价明细表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否 | / | 1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7其它关键要素:
1.网络安全审查(如有):核心网络设备、高性能计算机和服务器、大容量存储设备、大型数据库和应用软件、数字终端(含物联网终端)、网络安全设备、云计算服务,以及其他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有重要影响的网络产品(含配件)和服务,必须严格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联合制定《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认真执行《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有关要求》《广东物联网终端网络安全检测管理办法》等公司规定及有关要求。其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相关网络产品和服务须开展采购前置评估及采购结果审查;相关产品或服务须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方可定标或公示,数字终端中标设备需开展到货安全抽样检测,通过测试后方可开展交付、接入、实施等工作,切实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
如中标人的产品配件不满足网络安全审查或安全抽样检测等要求,须免费完成相关配件的替换或整改,并按照国家部委要求、公司管理办法完成安全可靠测评工作及提供测评报告。如未经可靠性测评或不能提供替代产品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被终止合同供应商的剩余份额,按招标文件约定分配给同一标的其他标包的中标人或重新采购。
网信产品采购前,应按有关要求,做好自主可控审查工作。
2.最高限价明细表:
| 序号 | 气象服务项目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年) | |||||||||||||
| 1 | 基于集合预报的省市级台风 4.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价=∑中标单价/12*实际工作月份数。 5.造价咨询服务(如涉及):造价咨询服务结算审核的基本收费由招标人或直属各单位承担,效益收费由中标人承担。造价咨询计价办法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执行,具体以招标人或直属各单位与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2专用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 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 运营机构验证。
10.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本次招标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 更多>同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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