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2026-2028年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框架招标项目

   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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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6-2028年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0220023534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2026-2028年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框架招标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落实公司创新驱动行动计划,推动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现拟开展公司2026-2028年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框架招标,服务范围涵盖广东本部、各中心机构、直属各 (不含广州 )的知识产权申请文件撰写、申请及审批程序办理、变更程序办理、授权程序办理、年费代缴及其他相关业务。

2.2招标范围:服务区域内各单位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主要包括:

1、知识产权申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申请文件撰写、申请及审批程序办理、授权程序办理等全流程代理业务,直至此部分知识产权全部结案为止。

2、有效专利的年费代缴。

3、其他知识产权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转让程序办理、恢复权利请求代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办理、许可合同备案、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补发证书申请代理,以及知识产权代理过程中的各项咨询、培训及法律法规顾问咨询等。

4、合同签订方式

(1)本项目合同签订实行统招分签方式。框架招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根据本次招标结果及《合同文本条款差异说明(项目支付)》(附件5),组织标包各单位根据招标范围及标包清单中预计采购金额签订框架合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同分配,同一标包适用一个或多个地市局的,每个地市局只签订一份框架合同,各二级机构或县区局根据框架合同签订订单(附件8)或委托函(附件9)。具体技术服务项目:

1)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区域一)标包中,公司本部及业务支撑机构部分,由公司创新部与该标包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各业务支撑机构以及公司本部各使用部门(以下简称委托人),可依据该框架合同,与该中标人签订订单合同(附件8),或以委托函(附件9)形式委托;

2)框架采购项目同一标包适用一个或多个地市局/中心机构的,每个地市局/中心机构仅与该标包中标人签订一份框架合同,框架合同由地市局/中心机构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起草。地市局/中心机构下属的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可依据该框架合同,与该中标人签订订单合同(附件8),或以委托函(附件9)形式委托。

(2)广东电力科学研究院根据本次招标结果及《合同文本条款差异说明(统一支付)》,分别与各标包的中标人签订一份框架合同。具体技术服务项目,由广东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委托人)根据委托单位所属区域与该区域标包中标人签订订单合同,或以委托函(附件9)形式委托。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日历日)。

2.7招标分类:框架

框架招标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8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措施

协议期内,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同一标包内各单位限额,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比例[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当出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所列情况、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时,招标人有权对发生不良行为(或履约、运行、质量等其他问题)的投标人或中标人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2.8其它关键要素:

1、项目类别:服务

2、网络安全审查:/

3、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是确定项目最终合同价及结算价的最终依据。

4、报价方式:固定金额单价报价,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为有效报价。

5、其他:

5.1官费预估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区域

资金来源

官费代缴预估金额(万元)

标包号

标包名称

1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广州地区)

广州地区(不含子公司及广州 )、江门地区

项目列支

1035

1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区域一)

电科院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列支

4400

2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东片区)

韶关、清远、东莞、惠州、河源、梅州、潮州、汕头、汕尾 、揭阳地区

项目列支

900

1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区域二)

电科院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列支

3800

3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西片区)

佛山、中山、珠海、阳江、茂名、湛江、云浮、肇庆地区

项目列支

900

1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区域三)

电科院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列支

3600

官费由中标人先行代缴,委托人后续按国家相关部门实际收取的金额向中标人支付。官费预估清单所列金额为预估量,不含代理业务服务费,不构成招标人对实际发生量的承诺,最终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5.2 除发明专利申请外,其他业务的代理业务服务费结算价款,按各业务类别的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标单价与实际完成服务数量的乘积之和计算。其中,对于涉外专利的代理服务,中标人须确保委托人不需支付权利要求附加费、申请文件超页附加费、晚交材料附加费等费用,上述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每件涉外专利申请的答复审查意见费用,委托人最多承担三次,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3 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中标人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该申请所对应的代理业务服务费及官费:

(1)新颖性;

(2)保护客体;

(3)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上述情形发生时:

(1)若委托人尚未支付相关费用,则不再支付;

(2)若委托人已支付相关费用,有权在后续应付中标人的价款中等额抵扣;价款不足抵扣的,中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退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认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邮件通知或

5.4 各框架合同签订单位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年度履约评价规则》(附件10)对中标人(合同乙方)进行2027年度、2028年度服务质量履约评价并确定等级;各框架合同签订单位依据评价结果,执行相应的结算规则。

5.5 发明专利申请的代理业务服务费结算方式

(1)每件发明专利申请的代理业务服务费结算价款=(首款+尾款),各年度的首款、尾款支付比例按下表执行。

序号

合同年度

首款、尾款支付比例

1

2026年度

首款=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标单价×0.8;尾款=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标单价×0.2

2

2027年度

首款=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标单价×0.8;尾款=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标单价×0.2

3

2028年度

按年度服务质量履约评价结果,执行对应的结算规则。

 

(2)首款结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订单合同》(或《委托函》)为依据结算首款。如有下表所列扣款事项,在该件专利的首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序号

扣款事项

扣减金额(元/件)

1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所列的权利要求项数<10个

扣减金额=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标单价×0.1

2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所列的说明书页数<=7页

扣减金额=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业务服务费中标单价×0.1

(3)尾款结算。

科技项目产出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如该项目已结题,则尾款由广东电力科学研究院在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中列支,与中标人结算。

尾款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结案通知书(包括但不限于《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或《驳回决定》或《视为撤回通知书》等)以及各框架合同签订单位出具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年度履约评价表》(如有)进行结算。

如有下表所列扣款事项,在该件专利的尾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累计扣款金额不超过该件专利应付尾款总额。

序号

扣款事项

扣减金额(元/件)

1

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

在Patentics平台(网

(4)因中标人过错(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缴纳官方费用、未按时提交答复或补正、未按时办理授权登记手续等)导致委托专利在授权后或申请过程中权利丧失的,中标人应按以下方式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1)专利申请权丧失或未按时办理登记手续导致的专利权丧失

中标人自行承担该专利自申请日起至权利丧失之日止的全部费用(包括由中标人代缴的官费),中标人不得再就权利丧失之日前已发生的代理业务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中标人应按上述全部费用(全部的代理服务费用和全部官费)之和的5倍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如处于未按时办理登记手续导致的权利恢复阶段,则由中标人全额承担权利恢复请求费。

2)未按时缴纳年费导致产生滞纳金或恢复费

中标人全额承担因此产生的年费滞纳金及权利恢复请求费。

3)未按时缴纳年费导致专利权丧失

对于有效专利,若因中标人未按时缴纳年费的过错导致专利权丧失(包括因未缴年费而终止),中标人应按以下标准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a. 专利申请代理费:按本次中标价格(框架合同约定的专利申请阶段代理服务费单价,不含官费)全额赔偿该专利的申请代理费。

b. 申请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官费:自该专利的申请日起至授权公告日止,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收取的全部官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费、实质审查费、授权登记费)。

c. 已缴纳的全部年费:自该专利授权公告日起至权利丧失之日止,所有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年费(无论该年费由委托人、中标人或任何第三方缴纳)。

此外,中标人不得再就权利丧失之日前已发生的代理业务(包括年费管理、提醒及代缴等)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4)赔偿金支付方式

上述赔偿金,由广东电力科学研究院在后续应付中标人的价款中直接抵扣;应付价款不足抵扣的,中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部分退还至广东电力科学研究院指定账户。

 

(5)如招标人/委托人因预算资金不足导致延迟支付合同价款,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同意该情形不属于违约,不产生违约金。

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品类/标的/标包

1

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广州地区)、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东片区)、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粤西片区)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 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 运营机构验证。

 

10.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本次招标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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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s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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