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
2.2 规 模: 电厂现有装机为一期2×350兆瓦(1、2号机,投产于1990年)、二期2×330兆瓦(3、4号机,投产于1997年)和三期2×600兆瓦(5、6号机,投产于2008年),总装机容量2560兆瓦。西灰场为二期3、4号机组配套建设的山谷型灰场,初期征地标高330米,征地面积929.29亩。最终坝高74米,总贮灰量1843.63万立方米。初期坝采用透水干砌石坝,坝顶标高300米,目前已建四级子坝坝顶标高318米。本次再进行子坝加高,坝顶标高至321米。
2.3 标段划分: 电厂西灰场子坝加高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8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 招标范围:西灰场子坝加高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及坝体施工、上坝道路施工、排灰斜槽、灰管基础制作、排水系统浆砌石维修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2项工作内容包含灰坝或堤防或防洪工程施工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反映上述内容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本企业近一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至少体现养老保险)。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8月28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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