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徽省巢湖市
2.2 规模(供货量):预估量6万吨,最终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2.3 供货周期:2026年10月01日-2027年9月30日。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巢湖发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装备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次采购材料为脱硫工艺用的石灰石,约6万吨左右。
技术规格:到厂石灰石要求干燥、外观干净无污物、无泥土、无粉尘等其它杂物,颜色为黄白色、青色,粒径5~20 mm粒状,车辆运输。 拒收灰色、黑色、水洗后变黑的石灰石。 石灰石质量控制标准如下:
1)CaO纯度 ≥52%
2)湿度 ≤1.0%
3)MgO ≤1.5%
4)Fe2O3 ≤0.2%
5)SiO2 ≤1.0%
6)Al2O3 ≤0.93%
7)粒径 5-20mm
8)机械杂质 无块状物、铁丝、纤维丝等非含量性杂物。
9)哈氏可磨指数HGL 45-69
10)酸不溶物 ≤1.0%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交货地点:巢湖电厂厂内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汽运到厂,供货量以招标人月度订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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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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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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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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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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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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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截止日为准),至少具有3项石灰石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体现产品内容、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0日至2026-08-26 23:59(北京时间)。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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