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星园物业管理分公司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星园物业管理分公司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 北京航星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航星园物业管理分公司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航星园物业管理分公司保洁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C26G230330;
2.3项目概况:航星园园区占地面积13.5公顷,服务面积约25万平米。
2.4主要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5项目服务期:2027年01月0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6项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非外商独资、非中外合资、非中外合作的法人单位,提供“非外商独资、非中外合资、非中外合作的法人单位”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及股权证明材料(含最新公司章程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权查询截图或报告)。
3.2资质要求:无
3.3财务要求: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投标企业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等;投标人为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报表)。
3.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个(含)单个合同年度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产业园/工业园/科技园/大型写字楼商业综合体/政府/国央企/事业单位等办公楼保洁相关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能证明业绩所要求内容的合同关键页面及双方盖章页),合同内无法体现标的规模的应提供合同有关结算发票复印件作为依据)。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交本单位或分支机构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本人页(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以税务局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局出具的参保证明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8月28日9:00至2026年9月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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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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