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源茂名热电厂有限公司稳控装置升级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能源茂名热电厂有限公司稳控装置升级改造(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能源茂名热电厂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
稳控装置升级改造要求原屏改造,外部连接电缆保留使用,外部CT/PT 以及控制回路不变。由投标方负责稳控装置的图纸设计、设备供货、现场施工、安装调试、系统接入、启
动方案、装置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细项进行投标报价;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4.工期:稳控装置升级改造项目需在2026 年12 月20 日之前完成,本项目总工期不超过30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具体根据中调批复时间确定),改造期间不影响其他机组及电网的安全运行(装置传动试验日期需根据机组检修日期决定,故装置传动试验日期不算入总工期内)。
5.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98.5 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该投标最高限价,如超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是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力的境内合法机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二级)及以上资质。3)应具有承装和承试电力设施二级(二级)及以上资质。4)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方自2023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220kV及以上线路稳控装置改造项目独立完成的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签
字盖章页和能体现该合同工作内容页等关键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承接转包、分包业绩亦无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禁止参与投标之范围: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投标;主要股东之间存在相互控制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b)近三年曾经单方面无故中止合同执行的;
(c)近三年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导致一次性直接或间接给其他企业带来严重损失的;
(d)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e)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火电平台级、或招标人的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单位参与报价,其报价均无效。
(f)投标人被信用中国(查询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g)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h)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其投标无效。
(i)涉及本项目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j)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6 年9 月10 日至2026 年9 月17 日 17 时00 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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