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沂市钟吾街道孔圩村5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新沂市新店镇马庄村44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新能源EPC总承包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新沂市钟吾街道孔圩5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钟吾街道孔圩村附近,项目占地约950亩,直流侧装机约60.6672MWp,交流侧容量约49.95MW,同步新建1座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5MW/1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以电网接入批复后确定是否建设)。
新沂市新店镇马庄村44MW 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新店镇马庄村附近,项目占地约735亩,直流侧装机约51.87168MWp,交流侧容量约43.95MW,同步新建1座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8MW/16MWh电化学储能系统(以电网接入批复后确定是否建设),为预留后期35MW(交流侧)项目接入,此项目新建升压站规划容量为80MVA。
2.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涵盖孔圩项目、马庄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包含升压站),属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内容:
(1)征租地手续、合规性手续及涉网手续代办。
(2)勘察设计工作、专项方案设计工作。
(3)设备及材料采购工作,及接货、卸车、保管、转运等工作。
(4)土建及安装调试实验工程。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附件《承包范围》。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孔圩项目、马庄项目均2026年10月30日开工,2027年7月30日全容量并网,日历天数 274天。
2.4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钟吾街道、新店镇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须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非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5条资质条件。
联合体投标人,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认定相应资质。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上述条款(1)、(2)资格(若设计单位承揽部分施工内容还须满足上述条款(3)、(5)资格,若承揽升压站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等施工内容,还须满足(3)、(4)、(5)资格);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3)(4)(5)。
3.3资格要求3:企业业绩要求。
业绩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类型:须为100MW(含)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含110kV(含)以上升压站,且已投运。
非联合体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项上述项目EPC总承包投运业绩。
联合体投标人:
(1)负责勘察及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至少具有2项上述项目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投运业绩,设计业绩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仅方案设计、仅初步设计业绩不予认定;
(2)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至少具有2项上述项目施工总承包或PC或EPC总承包的投运业绩;
(3)上述业绩中须至少有1项为EPC总承包投运业绩(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供均可);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工程项目名称、装机容量、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合同中未载明装机容量、工程范围的,须补充提供项目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相关部门章)。
(2)投运证明材料:业主投运证明(加盖公章或相关部门章)或竣工验收证明,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单位、投运时间;
(3)联合体形式获取业绩认定规则:须提供相应项目联合体协议,业绩认定以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为准。
3.4资格要求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孔圩、马庄2个子项目各自需要1个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资质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单项装机容量不低于1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
(3)证明材料:
①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扫描件;
②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工程项目名称、装机容量、工程范围、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甲乙双方盖章;
合同未载明装机容量、工程范围,相应负责人姓名的,须补充提供合同中项目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相关部门章)。
(4)本项目在合同执行期间,相应负责人不得兼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章节)。
3.5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2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工作范围、权利义务及责任承担方式,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全权负责本次投标及后续合同履约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涉及的所有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投标及履约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证书有效期应覆盖开标日期,并有证书本人签字。日期过期或证书缺少签字的,允许澄清补正,成功澄清补正的,视为满足相关资格要求,但视为招标文件制作质量较差。
(5)如投标人提供境外业绩,业绩合同须同时具有相应中文版本,无中文版本或中文版本对应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业绩。中文版本中须至少包含经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中文版本条款页,该页须载明“项目名称、装机容量、工作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章主体”的中文表述,并注明“本中文版本与原文版本内容一致”。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00到2026年10月10日2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