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司景泰热电公司2026-2028年副产品、石灰石等运输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景泰热电公司2*600MW机组
2.2范围:将发电产生的炉渣、石膏、湿灰以新能源汽车运输的方式从景泰热电厂区内渣仓、石膏库、灰库运输至景泰热电公司贮灰场,全长大约7公里;将灰场贮存的部分旧炉渣以新能源汽车运输的方式从景泰热电公司贮灰场转运至卸煤沟,贮灰场距离卸煤沟约7公里;将石灰石以新能源汽车运输的方式从石灰石料场转运至石灰石库,石灰石料场距离石灰石库约3公里;将华泰热电厂区内垃圾池贮存的垃圾用垃圾车运输至兰州新区垃圾处理站。当灰场容量饱和时,按照景泰热电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堆放。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且运输车辆必须装设GPS装置。
2.3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合同为开口合同,即服务期内石膏炉渣以运输为主。若甲方在此期间采取销售方式就行销售时,则停止该时段石膏或炉渣运输,由销售供应商销售运输;若未采取销售方式时,则继续由本合同乙方负责运输,实际运输数量以运输过磅计量为准,运输单价为中标价格。服务期内粉煤灰以销售为主,由销售供应商销售运输,若甲方在此期间需要紧急处置时,由本合同乙方负责运输;若未采取销售方式时,则由本合同乙方负责运输,实际运输数量以运输过磅计量为准。
2.4服务期:服务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项运输服务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9日至2026-10-10 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13681557910
联系人: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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