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现场新能源场站智慧场站建设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
(2)建设规模:/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交付时间 | 信息服务 费(元) |
1 |
01- 01 |
D01-01-核电现场新能源场站智慧场站建设项目 | 对核电现场光伏一、二、三期光伏及帽子山风电进行智慧化场站改造,包含:场站安防:消防系统数据远传、新建人脸识别门禁、原有周界安保监控接入智慧场站平台、新建智能锁控系统;日常巡检:环境监测与控制系统、表计数字化系统、变压器油色谱在线监测;将场站原有视频监控及风电在线监测系统 接入智慧场站平台,棉船风电无人机改造(开发光伏及风机巡检模块);维检管理:建设智能标签系统;建设智慧场站平台,完成对接产业数据中台、江西集控中心。负责系统深化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维人员培训、质保服务期 2 年。 |
合同签订后 80天内完成所有建设及改造工作 |
1000 |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符合下表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竞标本次标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核电现场新能源场站智慧场站建设项目 | 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 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 1 个新能源智慧电厂建设项目业绩或有关场站电源、通信、安防、巡检、监控等场站智慧化安装调试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小于 150 万元。 |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6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