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拉尔基发电厂2×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脱硫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新电街1号
2.2 项目规模:规划建设2台660MW国产超超临界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计划2026年11月15日(暂定,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开工,首台机组2028年5月15日前脱硫系统分部调试完成。最后一台机组2028年7月15日前脱硫系统分部调试完成。具体计划以招标方批准后的施工计划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施工总承包-脱硫系统EPC总承包:2台660MW燃煤机组配套的烟气脱硫装置、废水零排放系统所涉及到的所有工艺、电气、仪控、土建(总交、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消防)等所有设计工作,以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工艺、电气、仪控等设备的供货、施工(不含土建施工)、安装、管理、调试及168h试运行、消缺、现场服务、性能保证、试验(招标方负责环保验收并取得合格证),编写整个系统维护范围和标准等,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技术规范书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售后服务,并参加由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脱硫系统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满足以下(1)、(2)两项要求之一: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1)、(2)两项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台单机容量600MW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湿法脱硫工程EPC总承包的投运业绩(不含扩容、增容、优化提效改造项目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台单机容量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工程EPC总承包投运业绩(不含扩容、增容、优化提效改造项目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10.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10-10 10:44到2026-10-16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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