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汽轮机部PAMA机床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工作。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临港汽轮机部PAMA机床改造项目,工期240天,最高限价350万,高于限价将被否决。详见第五章。
2. 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可在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26年10月9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时及14: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售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公司地址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9.2投标人或制造商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按本文件技术规范投标产品的销售及运行业绩表提供)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9.3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9.4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9.5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设备产品全部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9.6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一份详细的投标产品中重要外购或配套部件供应商清单及检验报告。
9.7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进口关键元件供应商的供货承诺函(如有)
9.8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组部件的供应商及原产地
9.9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9.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9.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12本次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