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氧化铝项目取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取水系统设备采购
2.1项目名称:几内亚氧化铝项目取水系统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取水系统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地点:几内亚共和国博法省
2.5招标范围:
取水系统设备供货范围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项目要求 | |
型式、规格 | 数量 | |||
1 | 取水系统设备 | 套 | 包含:叠片式同步自吸柴油泵、柴油泵吸水管管径为 D325×8,出水管管径为 D325×8,总长度约5000米,供应商应配套提供水泵吸入口、出水口相应的偏心异径管、同心异径管、法兰盘、螺栓、螺母及垫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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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系统设备的供货(含系统内部设计)、指导安装、调试、服务;具体要求及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期:招标人发出的书面生产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送达甲方指定国内港口。
②收货地址:山东省内港口(日照、烟台、董家口之一),具体以甲方最终通知为准。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供水(或取水或水处理)设备(或装置)的供货合同业绩(1个合同为1个业绩,如合同不能体现业绩证明要求,还须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时间:2026-10-10 18:00:00至2026-10-16 23:59: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