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 一、招标条件 | |
| 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系统采购项目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2.项目规模:纪检监察系统建设项目实施范围涵盖核心监督执纪业务、日常监督风险防控、廉政教育与廉洁档案、系统基础支撑、综合统计分析、移动端应用、信创适配与系统集成七大板块,严格依据业务功能需求落地开发、部署、调试、数据贯通、权限配置及试运行全流程工作,实现纪检监察业务全流程电子化、闭环化、智能化管理,各业务模块数据互通、流程联动、台账统一、报表自动生成。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纪检监察系统建设项目实施范围涵盖核心监督执纪业务、日常监督风险防控、廉政教育与廉洁档案、系统基础支撑、综合统计分析、移动端应用、信创适配与系统集成七大板块,严格依据业务功能需求落地开发、部署、调试、数据贯通、权限配置及试运行全流程工作,实现纪检监察业务全流程电子化、闭环化、智能化管理,各业务模块数据互通、流程联动、台账统一、报表自动生成。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GCG2026002789001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系统采购项目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业绩合同及业绩相对应发票,合同文件须体现:合同首页、内容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否则取消投标资格,需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以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或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四、投标 | |
| 领取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0时00分至2026年11月04日 19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