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京宁热电公司宣传品、印刷品、生产标识制作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 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建设 2×350MW超临界、燃煤、空冷、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二期工程建设 2×660MW级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装置,所发电力上蒙西电网,就地消纳。厂址建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东北部正在规划的的工业区内,西南距集宁区中心直线距离约 5.3km,距集通铁路约为 380m,距霸王河约 750m。
范围:按照招标人的需求,完成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宣传用品、印刷品及生产标识的制作、安装相关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 2023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类似本标服务业绩 1 项(指合同数量),(含)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类似本标业绩:指宣传用品或印刷品制作服务相关业绩。)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 10月 28日 16时 30分到 2026年 11月 03日 16时 00分
7、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 10月 28日 16时 30分到 2026年 11月 03日 16时 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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