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高铁新区综合能源站项目(项目名称)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长宁县高铁新区综合能源站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四川能投长宁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能投长宁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及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加油、LNG加气、充电及光伏储能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站,站场设置2具30m³FF汽油罐,2具30m³FF柴油罐,4台六枪加油机及油气回收系统;1座60m³LNG低温储罐,l套低温潜液泵橇,2台LNG加气机;6台双机位快速充电桩,12处充电停车位;罩棚顶和站房顶设置光伏发电系统。
2.2计划工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240个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资料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全部提交,施工图设计资料在初步设计审批后30个日历天内全部提交)。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含安装)。
2.4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5建设地点:宜宾市长宁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④2023年至今具有1个已完工或在建的建筑工程类施工或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单位任一方提供均可)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独立投标人适用);⑤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由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单位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签字盖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在联合体协议书签字盖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11月4 日至 2026年11月 9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