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伊犁基地(七三五厂) 红外热成像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30
核心提示:1.1项目名称: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2024年伊犁基

1.1项目名称: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2024年伊犁基地(七三五厂)

红外热成像仪采购。

1.2采购单位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无。

1.4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用于测量变压器温度

1.6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100%份额。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备注

1

红外热成像仪

红外分辨率:240*180像素;

热灵敏度0.06℃;

测温范围:-20℃至250℃;

空间分辨率:3.4mrad;

图像模式:MSX红外图像,红外图像、画中画、热图像整合、可见光等;

颜色报警:高于设置温度显示红色;低于设置温度显示蓝色;

电源:可充锂电池。

1

高清可视热成像,便携式;含分析软件。

注:以上所述的采购内容仅是概括性的,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表中技术参数并适合现场需求的优质产品及服务;供应商应参阅询价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去了解实际的采购内容。

2.2供货期: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交货。

2.3交货/服务地点:新疆伊宁市斯大林四巷28号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

2.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采购方一次性向出卖方支付95%合同款,预留合同款5%为质保金。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合格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需提供近叁年(2021年1月至今)的同类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盖公章为准);

3.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的需要提供原生产厂的授权书;

3.4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的信用报告;

3.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资质的必须提供相应资质证明)。

3.7参与报价供应商要求具备中国核工业集团合格供应商资质或天山铀业公司合格供应商资质,请上传证书。如满足条件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可放宽至注册供应商;

3.8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或其他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为违规串标,取消其应答资格并将其纳入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不利于本采购活动履行的情况。

3.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发售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30日18时00分起至2024年5月6日18时00分止;

4.2询价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请供应商于询价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与报名本项目。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于2024年5月10日16时30分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

5.2请于询价截止时间前报名、报价及上传电子版应答文件(盖章扫描版),未在线报名或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形式为:腾讯视频会议:视频会议号:954-033-3999。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评审活动。进入会议昵称请改为: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

7.询价采购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询价采购文件均属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所有,向供应商提供询价采购文件只是为了使供应商能够按照询价采购文件准备和提交响应文件。未经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询价采购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供应商违反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供应商的参与资格。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南路439号中核集团大厦

联系人:    18899553968(技术咨询)

  涛:18119150007(电采业务流程咨询)

电子邮件:xjzhkycgb@126.com

9.其他说明

9.1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2024年4月30日

 

c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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