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64-1760SUMEC9142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南京南瑞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北京国电富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北京国电富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并委托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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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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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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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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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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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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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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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单梁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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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5-22.5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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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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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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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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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单梁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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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10-22.5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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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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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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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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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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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10/2-22.5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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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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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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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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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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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16/3.2-22.5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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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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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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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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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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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25/5-22.5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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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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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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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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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悬挂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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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5-5.8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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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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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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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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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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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B5-9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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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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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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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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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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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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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B2-9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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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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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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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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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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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单轨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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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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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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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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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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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滑触线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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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四线制,四根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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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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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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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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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合同包个数:1个包;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及时向需方提供合格产品并安装调试结束。
2.4交付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
2.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具体要求详见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是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
(3)制造商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具备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证书;
(4)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供货业绩:提供近三年(2014年05月01日以来)签订的同类/类似产品销售业绩清单,至少提供1份合同金额大于300万元同类/类似产品销售合同(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并在处罚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6日起至2017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27928333@qq.com或传真025-84525370,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4.2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
5.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美达大厦二楼会议室(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4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邮编:210018
电话:025-84532481
传真:025-84525370
联系人:吴梅
电子邮件:527928333@qq.com
委托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城中支行
账号:7351110182300008526
收款人名称:江苏苏美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