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高铁新区安置小区项目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南区施工;,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32080116122201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0]高铁新区安置小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3208011612220101 | 项目名称 | 高铁新区安置小区项目 | ||
| 标段编号 | 3208011612220101-BD-004; | 标段名称 | 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南区施工;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5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5月26日 | ||
| 公告信息 |
高铁新区安置小区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淮安高新置业有限公司的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已经淮安市发改委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一标段: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施工、二标段: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南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高铁新区安置小区施工; (2)工程地点:淮安高铁新区城东路东侧,顺达路南侧,广州路北侧; (3)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4)建设内容:主体建安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 (5)结构类型:见图纸。 (6)工程规模: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施工(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20.7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5.1万平方米(含1.3万平方米人防)。 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南区施工(二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2.85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3.5万平方米(含1万平方米人防)。 (7)招标范围: ①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施工(一标段):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13#~23#住宅楼、幼儿园、总部经济大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地下车库、基坑支护等土建及安装工程(含其他室内外等配套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②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南区施工 (二标段):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南区1#~12#住宅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地下车库、基坑支护等土建及安装工程(含其他室内外等配套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8)工期要求: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施工(一标段)总工期 900 日历天, 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南区施工 (二标段)总工期900 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0)工程合同估算价: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施工(一标段)约5.1 亿元人民币; 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南区施工 (二标段)约3.2亿元人民币。 (1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在北区标段的评标综合排名第一,继续参加南区标段的评审,不参与南区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名。评标时按照标段顺序依次评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具备须经淮安市住建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企业进淮单项建筑工程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到淮安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办理);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企业及投标项目经理信誉:诚实守信,无工程施工劣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未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处分,社会信誉良好; (10)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如为第(2)种条件中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3、如为第(2)种条件中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停工证明。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经理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4、如为第(3)种条件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 5、第(2)种或第(3)种条件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 6、项目经理变更备案、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子以公告,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问应当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问一致,不一致的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投标人提供公告网页链接)时间为准。 (11)项目负责人(即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1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8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 5 月 22 日至2017年 5 月 26 日; (2)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注: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标段,资格预审时现场缴纳)。 8、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5 日 9 时 30 分; 递交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三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9、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的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将采用“评分排名法”的方式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按总得分从高向低选择9家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评分排名计分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3 。如最后出现两位或多位投标申请人得分相同时,将采用随机抽签法确定最终入围单位。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三家不足九家则全部入围;如不足三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12、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 5 月 22 日至2017年 5 月 26 日 13、招标人地址:淮安市生态新城福地路1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7-8373362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17-80528106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办(备案章): 2017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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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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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新区安置小区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淮安高新置业有限公司的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已经淮安市发改委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一标段: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施工、二标段: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南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高铁新区安置小区施工; (2)工程地点:淮安高铁新区城东路东侧,顺达路南侧,广州路北侧; (3)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4)建设内容:主体建安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 (5)结构类型:见图纸。 (6)工程规模: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施工(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20.7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5.1万平方米(含1.3万平方米人防)。 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南区施工(二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2.85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3.5万平方米(含1万平方米人防)。 (7)招标范围: ①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施工(一标段):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13#~23#住宅楼、幼儿园、总部经济大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地下车库、基坑支护等土建及安装工程(含其他室内外等配套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②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南区施工 (二标段):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南区1#~12#住宅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地下车库、基坑支护等土建及安装工程(含其他室内外等配套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8)工期要求: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施工(一标段)总工期 900 日历天, 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南区施工 (二标段)总工期900 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0)工程合同估算价: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北区施工(一标段)约5.1 亿元人民币; 高铁新区安置小区南区施工 (二标段)约3.2亿元人民币。 (1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在北区标段的评标综合排名第一,继续参加南区标段的评审,不参与南区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名。评标时按照标段顺序依次评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具备须经淮安市住建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企业进淮单项建筑工程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到淮安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办理);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企业及投标项目经理信誉:诚实守信,无工程施工劣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未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处分,社会信誉良好; (10)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如为第(2)种条件中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3、如为第(2)种条件中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停工证明。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经理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4、如为第(3)种条件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 5、第(2)种或第(3)种条件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 6、项目经理变更备案、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子以公告,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问应当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问一致,不一致的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投标人提供公告网页链接)时间为准。 (11)项目负责人(即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1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8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 5 月 22 日至2017年 5 月 26 日; (2)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注: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标段,资格预审时现场缴纳)。 8、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5 日 9 时 30 分; 递交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三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9、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的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将采用“评分排名法”的方式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按总得分从高向低选择9家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评分排名计分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3 。如最后出现两位或多位投标申请人得分相同时,将采用随机抽签法确定最终入围单位。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三家不足九家则全部入围;如不足三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12、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 5 月 22 日至2017年 5 月 26 日 13、招标人地址:淮安市生态新城福地路1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7-8373362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17-80528106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办(备案章): 2017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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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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