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2,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烟台招远市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2017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期,所属区域:山东-烟台-招远,所属行业分类:水库,招标代理: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远市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2017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 ||||||||||||||||||||||||||||||||
| 20170519-009qt | ||||||||||||||||||||||||||||||||
| 1. 招标条件 | ||||||||||||||||||||||||||||||||
| 招远市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2017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招远市水务局以招水务〔2017〕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招远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招远市阜山镇人民政府、招远市毕郭镇人民政府、招远市人民政府大秦家街道办事处、招远市夏甸镇人民政府、招远市人民政府泉山街道办事处、招远市齐山镇人民政府、招远市人民政府罗峰街道办事处、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招远市辛庄镇人民政府、招远市蚕庄镇人民政府、招远市玲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标, 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概况:招远市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2017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期)共18座小型水库施工和监理,共涉及招远市阜山镇、招远市毕郭镇、招远市大秦家街道办事处、招远市夏甸镇、招远市泉山街道办事处、招远市齐山镇、招远市罗峰街道办事处、招远市金岭镇、招远市辛庄镇、招远市蚕庄镇、招远市玲珑镇11个镇街;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开工至2017年9月30日竣工。监理招标范围: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工程施工及保修全过程。施工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计划投资共约2117.01万元人民币。 本次招标监理及施工共划分为7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施工6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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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监理标投标人应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施工标投标人应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本工程按监理标、施工标的顺序评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或管理关系将不能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参加本次监理标和施工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均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依据)。参加本次监理标、施工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招远市水务局办理水利工程监理或施工企业备案登记 本项目施工标兼投不兼中,即每一投标人只能被确定为一次中标候选人,按标书确定的标段顺序依次确定,如出现某一投标人第二次得分最高,则中标候选人资格将被自动排除,得分次高者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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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标报名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1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携带招远市水利工程监理/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原件报名,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 4.2报名地点: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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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1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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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5日09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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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山东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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