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沭李线等部分县道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沭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沭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编号:G3213220321000190,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0]沭李线等部分县道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G3213220321000190 | 项目名称 | 沭李线等部分县道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
| 标段编号 | G3213220321000190001001; | 标段名称 | 沭李线等部分县道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5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5月26日 |
| 公告信息 |
沭李线等部分县道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G3213220321000190 沭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的沭李线等部分县道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沭李线等部分县道公路 1.2工程规模:县道沭李线等部分县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位于七雄、汤涧、李恒、瞳阳、颜集、悦来、耿圩、周集、塘沟、胡集、十字、钱集、扎下、北丁集、高墟、湖东、韩山等乡镇。警告标志、限速标志、指路标志、停车让行标志、线性诱导标志、道口标志、标线、普通型波形护栏、加强型波形护栏、里程碑、百米桩等安保设施。 1.3工 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竣(交)工验收合格; 1.5安全要求:无一般责任事故; 1.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沭李线等部分县道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每位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 1 个标段上中标。 1.8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1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1.9本项目付款方式:工程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量完成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10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下任一种方式提供:①、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②、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社保查询全国统一电话12333),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4其他要求: 2.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2.4.6.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4.6.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项目主体竣工验收后(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证明材料) 2.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5.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投标均无效。 2.5.3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2.5.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①施工组织设计、②项目管理机构、③财务状况、④业绩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与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名。若有效投标人大于3名,选择前3名。 (注:若第一信封评标后出现得分相同,存在并列情况,只选择前3名,如果第3名存在并列情况,则同时入围)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业绩等资料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及原件提供不全或投标文件中未装订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每页均需盖章),未按此要求不予计分。开标现场提供原件要与投标文件的业绩奖项复印件一致,若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为准,因此造成不计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发售时间和地点: 4.1发售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26日17时30分; 4.2发售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tb.com)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或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将在网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2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6、其他: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本工程采用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在子账号前加“-”(子账号前的“-”号必须在输入法英文模式下输入)。 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账户名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号:32050177724000000029 汇款行号:10530830003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7、联系人: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徐金高 电 话:1390524539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学玲 联系电话:15371362089 地 址:沭阳县常州路2号(老沭城镇大楼11楼) 8、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4008503300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入库电话为:0527-89985029(采购类入库)0527-83553346(工程类入库)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沭阳县交通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 联系电话0527-89981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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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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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李线等部分县道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G3213220321000190 沭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的沭李线等部分县道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沭李线等部分县道公路 1.2工程规模:县道沭李线等部分县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位于七雄、汤涧、李恒、瞳阳、颜集、悦来、耿圩、周集、塘沟、胡集、十字、钱集、扎下、北丁集、高墟、湖东、韩山等乡镇。警告标志、限速标志、指路标志、停车让行标志、线性诱导标志、道口标志、标线、普通型波形护栏、加强型波形护栏、里程碑、百米桩等安保设施。 1.3工 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竣(交)工验收合格; 1.5安全要求:无一般责任事故; 1.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沭李线等部分县道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每位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 1 个标段上中标。 1.8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1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1.9本项目付款方式:工程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量完成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10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下任一种方式提供:①、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②、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社保查询全国统一电话12333),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4其他要求: 2.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2.4.6.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4.6.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项目主体竣工验收后(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证明材料) 2.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5.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投标均无效。 2.5.3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2.5.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①施工组织设计、②项目管理机构、③财务状况、④业绩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与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名。若有效投标人大于3名,选择前3名。 (注:若第一信封评标后出现得分相同,存在并列情况,只选择前3名,如果第3名存在并列情况,则同时入围)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业绩等资料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及原件提供不全或投标文件中未装订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每页均需盖章),未按此要求不予计分。开标现场提供原件要与投标文件的业绩奖项复印件一致,若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为准,因此造成不计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发售时间和地点: 4.1发售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26日17时30分; 4.2发售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tb.com)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或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将在网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2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6、其他: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本工程采用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在子账号前加“-”(子账号前的“-”号必须在输入法英文模式下输入)。 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账户名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号:32050177724000000029 汇款行号:10530830003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7、联系人: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徐金高 电 话:1390524539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学玲 联系电话:15371362089 地 址:沭阳县常州路2号(老沭城镇大楼11楼) 8、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4008503300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入库电话为:0527-89985029(采购类入库)0527-83553346(工程类入库)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沭阳县交通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 联系电话0527-89981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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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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