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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会同县木材总公司2016年棚户区改造团河木站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怀化会同县木材总公司2016年棚户区改造团河木站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怀化-会同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怀化会同县木材总公司2016年棚户区改造团河木站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怀化-会同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TRZB-1723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RZB-17238 1.招标条件 本会同县木材总公司2016年棚户区改造团河木站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已由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会发改投资[2016]65、83号及[2017]36号文件批准建设,以会发改招办[2017]46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省会同县木材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会同县木材总公司2016年棚户区改造团河木站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会同县 2.3 规模:约330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会同县木材总公司2016年棚户区改造团河木站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865㎡,新建棚户区改造房1栋(15套住房),其中第1层为管理用房,2-6层为住宅。具体招标范围:土建施工(详见工程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如无法在网上查询社保,可由企业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3.5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预交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全 称: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支行 帐 号:18 7919 0104 0004 394 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账,以到账为准。 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的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不予接受其投标申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 5月26日,每天9:00-12:00,15:0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10.2报名地点:会同县住建局4楼。 10.3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企业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省外企业须企业须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 10.4本项目投标单位报名后,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更换。 10.5 报名时企业须委派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到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录入指纹及照人脸像。一旦中标,招标人、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报名时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指纹及人脸像严格按相关文件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进行管理。 10.6 投标人须具备处理一般纠纷的能力,如因一般纠纷引发的工期延误、停工等,经济损失将有中标人自行负责。 10.7报名资料: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除第④项其余所有资料均验原件留加盖行政公章影印件贰套胶装成册);①本公告期内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原件);③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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