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2,公告主要内容为:海口海南省分行2017年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海南-海口,所属行业分类:其他行业,采购业主: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JZCG201700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2017年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日 期:2017年5月22日
采购编号:JZCG2017009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我分行)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2017年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服务内容:
为我分行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1)协助或代理我分行参与借款合同或其他经济活动的谈判、签约,并根据业务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2)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参加我分行有关业务问题的法律论证、重要决策;
(4)根据我分行需要,就有关法律问题为我分行人员举办讲座,每年不少于两次;
(5)根据要求向我分行提供国内金融、立法、司法动态等方面的信息;
(6)应我分行要求,向有关客户发出律师函;
(7)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意见和建议;
(8)协助分行员工办理抵质押登记,按季赴登记部门调阅抵质押品现状(如需);
(9)应我分行要求,提供其他日常咨询等法律服务。对于上述服务范围内的事项应按我分行要求出具书面形式的意见。
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海南省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律师事务所;
(2)具有与贷款项目、金融前沿业务相关的专家,在金融诉讼领域有特长,擅长银行、保险、证券、律所、知识产权、诉讼仲裁、破产及其它开发银行所需的业务;
(3)具有良好声誉及业绩;
(4)律师团队具有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尤其是国有大型银行(限省分行)或单位大额贷款项目),熟悉中国和国际银行贷款业务和程序,参与至少5个以上重大项目,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尤其和省内各级法院的沟通协调能力);
(5)律师团队中至少一名合伙人直接负责为我分行提供日常法律服务,且律师不得少于3人,经办律师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并具有相关法律的执业资质;
(6)收费合理。
5.服务方式
按照我分行业务需要及要求,通过随叫随到或电话、传真、互联网、外地出差等方式提供服务,派驻专职律师每月在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上门服务半天(如分行需要);
6.其他要求
(1)我分行根据外聘律师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工作难度等内容进行评价,对于综合评价为优良的律所,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进一步合作。
(2)以律师的工作量按小时费率结合封顶价付费。封顶价为律所常年法律顾问的年报价。具体标准如下:
小时费率在以下区间内协商确定:
合伙人 1500-2000元/小时
律师 1000-1500元/小时
律师助理 600元以下/小时
以上律师服务费包含税费、市内交通费、市内电话费、打印和复印等文件制作费等费用。
律所应每月向我分行报送工作记录单和费用清单,经我分行审核后作为付费的依据。律所未按照我分行事先的书面指示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成果,对于因修改工作成果产生的小时数,我分行有权不予认定。如律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被评价为较差或差的,或给我分行权益造成损害的,我分行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7.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
(1)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7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现场文件领取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甲1号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行政事务处
(3)磋商文件领取联系人:王颖涵
(4)联系方式:电话:0898-68728708、68728618
(5)联系邮箱:wangyinghan@cdb.cn
特别说明:(1)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7年6月2日9:00 (北京时间)前现场提交或快递密封寄达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甲1号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行政事务处。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17年6月2日10:00 (北京时间)在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一楼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派授权代表按要求出席项目采购会议。如有临时变动,以短信通知为准。
采 购 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甲1号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 邮 编:570311
联 系 人:王颖涵
电 话:0898-68728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