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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看守所驻检察室机房监控室远程提讯室改造升级项目磋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3,截止日期:2017-6-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看守所驻检察室机房监控室远程提讯室改造升级项目磋商,所属区域:山西-临汾,所属行业分类:

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3,截止日期:2017-6-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看守所驻检察室机房监控室远程提讯室改造升级项目磋商,所属区域:山西-临汾,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临政采磋[2017]11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看守所驻检察室机房监控室远程提讯室改造升级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看守所驻检察室机房监控室远程提讯室改造升级项目

    二、项目编号:临政采磋[2017]11号

    三、项目预算:255080元

    四、采购内容

    1、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以内。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以上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

    (北京时间9:00-12: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临汾市公共交易中心3楼327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联系人:葛新亮0357-2105200

    八、蹉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蹉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交易中心3楼开标多功能(329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2、磋商时间:2017年6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临汾市公共交易中心3楼评标3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蹉商时,各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全部资质的原件以备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闽军18613576316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葛新亮联系电话:2105200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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