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富川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贺州龟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植被类建设项目7工字74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贺州-富川县,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富川,招标编号:FCCG201,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富川龟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植被类建设项目(FCCG2017工字74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富川龟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植被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FCCG2017工字74号)已获准建设,招标人为富川龟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桂财建【2015】168号,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富川龟石国家湿地公园境内
建设内容:生物围栏、生态堤岸、环库植被带、滩涂植被恢复、网围栏、标志牌、标语、湿地植物园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为456万元
工 期: 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生物围栏、生态堤岸、环库植被带、滩涂植被恢复、网围栏、标志牌、标语、湿地植物园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自营苗木培育基地100亩以上(含100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具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请于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
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近6个月依法缴纳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原件),携带如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法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原件核对后退回)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富川县富阳镇城东开发区鑫源宾馆对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6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贺州市富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2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9. 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部门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
联系电话:0774-7893153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富川龟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地 址:富川县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67784885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富川县富阳镇城东开发区鑫源宾馆对面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74-5680773/131-3294-5505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5月 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