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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保险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6]660号、穗发改[2016]278号、穗发改[2016]748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保险
二、招标单位: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020-8944910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62008812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28866210
三、工程地点: 广州市
四、工程概况:
本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采用主线与支线分离设计方案,全长48公里(含支线科韵路段3.1公里):
(1)主线大部分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同路敷设,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线路长度约44.9km,途经海珠、天河、白云、越秀、荔湾区,途径十一号线地铁站后返回至新滘路,形成闭合的环,起到串联中心城区现状及规划的高压变电站、连通城区各大自来水厂作用,全线共设46座出地面井,其中与十一号线车站附属合建共24座,地面井之间的平均井间距为0.98km。主线总投资约56.99亿元,规划建设期2017 -2022 年。
(2)支线沿科韵路平行于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员村—华景路段敷设,起于广州员村热电有限公司地块内,终止于棠下变电站,与主线分离,线路全长约3.1km,线路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主要为满足广州中心城区及国际金融城建设及发展的电力供应需求,全线共设4座地面井,支线段平均井间距为0.98km。支线总投资约3.94亿元,规划建设期2016-2018年。
五、标段划分、各标段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105.6856万元。.
六、资金来源:政府出资及企业自筹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7年 5 月 11 日至2017 年5 月 18 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报名须递交的资料: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一式2份(详见附件一);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p.org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九、本次招标采用共保方式,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共保体的首席承保人,承保份额应>25%且≤40%。在确定首席承保人后,按照共保跟进人承保份额≤25%的标准,依评标排名顺序,在参考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共保参与份额的基础上,确定各共保跟进人实际承保份额,并累加至满额承保本项目为止,以此确定共保体其他中标人。以共保体各家的投标费率及其中标份额之积的和作为本项目的中标费率。(中标费率=得分排名第一名投标费率*中标份额+得分排名第二名投标费率*中标份额+得分排名第三名投标费率*中标份额+得分排名第四名投标费率*中标份额+得分排名第五名投标费率*中标份额(若有),中标份额之和为100%。)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省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投标人应仅授权母公司或一家分公司参加本次投标。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2、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执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总公司则提供保险业务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省级分支机构,则需同时提供省级分支机构保险业务许可证。)
3、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亿元(含)以上;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资格审查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该项目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电话:020-8944910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C塔19F。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ggzy.cn)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 月 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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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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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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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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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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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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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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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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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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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二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二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如总公司投标主体则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若分公司为投标主体则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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