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都县司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赣州办公设备项目,所属区域:江西-赣州-宁都县,所属行业分类:办公设备,招标代理: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宁都县司法局,招标编号::,开标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DCG2017048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国产产品)
1
批
详见货物采购项目需求
83300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询价通知书的获取: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免费下载(网址www.ndggzy.com)。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7年5月27日10:00时(北京时间),询价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小写:1600元)并在2017年5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账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 0001 0310 0000 106),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须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入业主指定账户,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联系方法: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
采购人:宁都县司法局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司法局
联系人:王文群
电话:13807070855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联系人:邱琦
电话:0797-6938150
邮 编:342800
邮 箱:ndggzy@163.com
网址:http://www.ndggz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