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洪洞县林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洪洞县汾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临汾-洪洞县,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西省洪洞县林业局,招标编号:ZJHLF【2017】-0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洪洞县林业局委托,就洪洞县汾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ZJHLF【2017】-005
二、项目名称:洪洞县汾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1包,投标人所投包项目包括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响应规定为准。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建设地点:甲方指定。
3、建设内容:洪洞县汾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500元),图纸押金¥20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供应商须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受托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市政类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页(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10、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出具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胶装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三楼多功能开标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西省洪洞县林业局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1383573572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锦悦城2号3层F区-38-003
联系人:栗女士
电话:0357-3119333
邮编:041000
邮箱:zjhxmglyxgs@163.com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