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3,公告主要内容为:徐汇区2017上海军民融合技术成果展布展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徐汇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2-4404,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7上海军民融合技术成果展布展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的销售业绩; (3) 供应商财务状况正常; (4) 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上海军民融合技术成果展布展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2-440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7-4251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完成展区的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平面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完成展区的布展工程的施工等工作。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02000元人民币。
5、交付地址:上海市静安区
6、交付日期:布展时间:2017年10月16日8:00-18:00;撤展时间:2017年10月19日15:30-20:00
7、采购预算金额:402000(国库资金:402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23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27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3、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的扫描件。 注:如投标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则只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无需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3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13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层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层。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 (2)无疑问函原件或疑问函原件。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每个工作日09:00~12:00、13:00~16:00,携带网上扫描上传资料的原件至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宏景商务楼2楼(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报名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澄清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7年5月27日10:00时前,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传真电话:64641857。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7年5月27日16:00时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12]2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中山西路1525号 | 地址: | 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
| 邮编: | 200235 | 邮编: | 200030 |
| 联系人: | 蔡老师 | 联系人: | 黄贻峰 |
| 电话: | 021-24197618 | 电话: | 64648283 |
| 传真: | 021-24197618 | 传真: | 646418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