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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投标人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其它事项: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