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宜春污水管网管材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宜春,所属行业分类:管材,招标代理: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招标编号:YCJKQZFCQ-2017-14-2,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的委托,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区财采【2017】14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污水管网管材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YCJKQZFCQ-2017-14-2
2、名称及数量:
管材 一批 (控制价:69.8089万元)
(清单及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设备清单及参数)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公司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公司自2016年至今任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鲜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公司自2016年至今任一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鲜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公司的包括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6)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本次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或生产厂家投标,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较强的专业技术实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原色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公章
(8)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9)投标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售后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协议等相关证明);
(10)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单独密封,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6月2日下午3:00(北京时间)。。也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中标后,中标人所交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7、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7,政府采购窗口)。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7年6月2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7年6月2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10、关于项目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将于网上公布,我中心不做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的更新。
11、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刘颖峰 袁舟
12、电话及传真:0795-3216796(传真) 、3216783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