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静安区民防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4,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静安区2017年度实事项目公用民防工程治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静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静安区民防办公室,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2-1659,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7年度实事项目公用民防工程治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已备案且无在建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度实事项目公用民防工程治理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2-165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7-20067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7年度实事项目公用民防工程治理包括:2017年度实事项目公用民防工程治理,新装线箱线槽配电箱、墙面粉刷、排水设施改造、动力照明管内穿线、通风设施安装、抽水、内部拆旧、垃圾清运、82个维修工程等。招标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变更内容等均属于施工承包范围。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交付地址:静安区老旧民防
6、交付日期:以甲方指定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7000000(国库资金:70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23 09:30:0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31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A、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B、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C、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D、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E、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F、施工企业诚信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G、拟派遣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H、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I、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遣的注册建造师);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3 10: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13 10: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40号西区5楼五楼半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40号西区5楼五楼半。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携带网上投标回执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一台有无线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及纸质响应文件五套(一正四副)参加投标参加开标。 注:请投标供应商自带一个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理人前往 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40号西区A519室 进行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资料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有关执业人员(拟派注册建造师)需提供近两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并校验通过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上海市静安区民防办公室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大统路480号 | 地址: | 漕宝路440号西区A519室 |
| 邮编: | 200070 | 邮编: | 200233 |
| 联系人: | 李军 | 联系人: | 林奕 |
| 电话: | 13818801766 | 电话: | 13917898053 |
| 传真: | 13818801766 | 传真: | 614815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