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金山区亭林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4,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金山区医用楼宇专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金山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上海市金山区亭林医院,招标编号:SHXM-16-20170523-1138,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医用楼宇专用设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 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3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重信用守合同证书;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creditchina.gov.cn/)”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分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用楼宇专用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6-20170523-113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JZCG-17-60027)
3、预算编号:16-17-60027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医用楼宇专用设备 1批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施工队正式入场后60天内完工
7、采购预算金额:850000(国库资金:85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23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31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制造商授权书等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6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16 13: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七楼西701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七楼西701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 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可以在网上报名后,携带以下证件于2017年5月31日下午13:30—15:30时(法定及国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7楼西701进行现场审核,逾期现场审核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本次投标。 审核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制造商授权书、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3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重信用守合同证书、信用中国的截图证明;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寺平北路78号 | 地址: | 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西楼702室 |
| 邮编: | 201505 | 邮编: | 200540 |
| 联系人: | 顾金忠 | 联系人: | 朱琳、张帆 |
| 电话: | 57232400 | 电话: | 32557510 |
| 传真: | 57232400 | 传真: | 325575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