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丰镇市自来水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4,截止日期:2017-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乌兰察布丰镇市第二水源地西园区水厂设备及消防栓安装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乌兰察布-丰镇,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丰镇市自来水公司,开标地点: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丰镇市自来水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丰镇市第二水源地西园区水厂设备及消防栓安装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丰镇市第二水源地西园区水厂设备及消防栓安装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丰财购准字(电子)[2017-GC-W011]号
采购文件编号:NMYZ-2017Z-051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第二水源地西园区水厂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950000 | |
| 2 | 消防栓安装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790000 |
2、01包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02包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5月23日至2017年05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投标单位需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提供近一年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12日 下午3:00
投标地点: 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6月12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 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 |
||||||||||||||||||||||||
| 邮政编码 |
: | 010010 |
||||||||||||||||||||||||
| 联系人 |
: | 张恒 |
||||||||||||||||||||||||
| 联系电话 |
: | 18104855508 |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
||||||||||||||||||||||||||
| 采购单位名称:丰镇市自来水公司 |
||||||||||||||||||||||||||
| 地 址 |
: | 丰镇市自来水公司 |
||||||||||||||||||||||||
| 邮政编码 |
: | 012200 |
||||||||||||||||||||||||
| 联 系 人 |
: | 赵利军 |
||||||||||||||||||||||||
| 联系电话 |
: | 1394747879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