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茅箭区大川镇精准扶贫攻坚指挥部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十堰茅箭区大川镇精准扶贫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十堰-茅箭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茅箭区大川镇精准扶贫攻坚指挥部,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依据十堰市茅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申报表要求,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茅箭区大川镇精准扶贫攻坚指挥部(以下简称“业主”)的委托,就 茅箭区大川镇精准扶贫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茅箭区大川镇精准扶贫项目施工
二、建设地点:茅箭区大川镇
三、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四、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三标段,其中:
一标段:唐家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投资额约为100万元;
二标段:卡子村猕猴桃基地建设项目为80万元;浪溪村猕猴桃基地建设项目为40万元;共投资额约为120万元;
三标段:卡子村卫生室改造项目为8万元;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为100万元;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改造项目为40万元;段家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为20万元;共投资额为:168万元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5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已完工的同等规模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5、供应商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在公告期内企业及企业法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每个供应商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需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和本公告第四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十堰市茅箭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十堰市武当路71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茅箭区大川镇精准扶贫攻坚指挥部
联系人:马晓潞 联系电话:0719-869938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 堰分公司
联系人:周先锋 联系电话:18120373672
地 址:十堰市北京路11号1幢3单元1306号(九龙太阳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