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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龙口大道应急水源连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龙口大道应急水源连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鹤发改资〔2016〕53号批复单位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东鹤山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龙口
  项目名称  龙口大道应急水源连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鹤发改资〔2016〕53号
  批复单位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东鹤山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龙口大道应急水源连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龙口大道应急水源连通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鹤发改资〔201653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鹤山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广东鹤山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埋地及沉河敷设约3.5公里DN600给水管与现状DN800给水钢管相连,供水管材主要采用螺旋焊接钢管、球墨铸铁管及PE管。

项目估算总投资:1012.15万元,其中安装工程和重要材料费804.48万元。

总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包括安装工程和重要材料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招标内容:埋地及沉河敷设约3.5公里DN600给水管与现状DN800给水钢管相连,供水管材主要采用螺旋焊接钢管、球墨铸铁管及PE管。

建设地点:龙口客运站至S270省道与S272省道三岔路口处(龙口中学前)。

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龙口大道应急水源连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员:

(1)施工负责人(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本工程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龙口大道应急水源连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回执日期应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4.3 获取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

① 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② 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 拟委派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广东省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打印的公开证明(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网上打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人民检察-院开具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⑦“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广东省外企业提供)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

⑧ 《鹤山市建设工程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表格从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叁份)。

提供以上②~④原件、⑤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及①~⑥一式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6161000分,地点为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鹤山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业路900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0-896600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10071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02678

2017522
  发布人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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